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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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教师工作部、人事处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26-05-09  访问次数:2933

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

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,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为:

1.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、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,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。

2.统筹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;建立师德档案,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,将师德表现贯彻到教师入职考核、职称(职务)评聘、绩效考核、岗位聘用和奖惩评优等各环节。

3.负责人才引进、教师资格认定、职称评审等工作中的思想政治考察环节。

4.负责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、先进人物评选、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。

5.负责对从教三十周年教师的资格认定与表彰。

6.协助教学部门着力提升教师德育意识和“课程思政”能力。

7.负责部门资产、档案、安全、网站管理工作。

8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人事处工作职责

人事处是负责全校人员岗位总量、师资队伍建设、人才引进及人事、劳资、档案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为:

1.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制定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。

2.负责学校人员编制管理、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,以及人员调配、人才引进、人员招聘、政策性安置等工作。

3.负责师资队伍建设,制定并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实施教师国内外研修,选派国内外研修人员,组织开展教师学历提升等培养工作,接受外校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。

4.负责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或办法,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。

5.负责各类专家及人才工程计划人选的选拔、推荐与培养、聘任、管理、考核与服务等工作。

6.负责组织教职工的年度考核、聘期考核工作,协助办理教职工的有关奖惩工作。

7.负责全校编外人员的审核、把关。

8.负责全校人员经费预算、薪酬调整和管理工作;负责拟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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